儀器設備管理和操作能力
進行檢測工作質量監督,從儀器設備管理及操作能力方面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儀器設備檢定/校準或核查結果的確認能力
檢測人員要得到準確的檢測結果,首先要對所使用的儀器設備性能有所了解,確認是否能滿足所檢參數的需要。
檢驗檢測機構應確保用于檢驗檢測和抽樣的設備及其軟件達到要求的準確度,并符合相應的檢驗檢測技術要求。
儀器設備(包括用于抽樣的設備)在投入服務前應進行檢定/校準或核查,對 其檢定/校準或核查的結果進行驗收和確認,以確認其能否滿足檢驗檢測機構的規范要求和相應的標準規范的要求。加貼確認狀態標識。
確認的結果應予以記錄并存入設備檔案。
檢定:
是采用經溯源的計量標準根據檢定規程進行檢定,檢定的對象是有檢定規程的儀器設備,檢定周期由法規規定。
校準:
是經溯源的計量標準根據校準規程進行校準,校準的對象是對檢測、校準和抽樣結果的準確性或有效性有顯著影響的所有設備,包括輔助測量設備,校準周期由機構自行規定。
核查:
一般是指用一套搜集證據、核對事實的方法來驗證締約各方是否履行條約義務的過程,也指對一項工作的完成現狀與預期或計劃進行比較確認。
2、儀器設備確認標識
儀器設備計量狀態確認標識應包括儀器名稱、編號、有效期、證書編號、計量單位、確認人、確認日期等信息。如果有修正因子,也應注明。
設備核查確認標識的內容為儀器名稱、編號、有效期(核查周期)、核查單位、確認人、確認日期等。
檢定/校準后的儀器設備應貼有計量狀態確認標識,標識不一定用三色表示。
計量狀態確認標識一般用“合格”、“準用”或“停用”三種。
合格標識 :
檢定/校準結果經實驗室確認滿足所開展活動的要求;
準用標識 :
檢定/校準結果經實驗室確認設備的某一功能或某一測量范圍不滿足要求為限制使用;
停用標識:
設備損壞者、校準或計量檢定或比對不合格者、性能暫時無法確定者、超過檢定或校準周期者、暫時不用者。
對儀器設備確認標識的質量監督可通過現場檢查的方式進行。
3、設備的核查能力
設備的核查也非常重要,雖然設備不直接出數,但其功能直接影響檢測工作質量,因此對于影響檢測工作質量、又不需要檢定或校準的設備須經驗證,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以證實其能夠滿足檢驗檢測的規范要求和相應標準的要求,也應用標識標明其狀態。
核查的設備一般包括離心機、微波消解儀、旋轉蒸發儀、氮吹儀、石墨消解爐、電熱干燥箱等。
核查由檢驗檢測機構自己進行,應編制設備核查規程和核查記錄,核查規程中應規定設備是否合格的判定指標,規定核查的周期,核查記錄中應有核查結論。
對設備的核查是使用該設備的檢測人員負責。